业务范围:
( 1 )研究和制订本行业的发展战略及措施,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要求,提出政策、立法方面的建议。
( 2 )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和行规行约,建立自律性机制,规范自我管理和行业管理行为,提高整体素质,维护整体利益,并监督会员及有关企业执行。
( 3 )布置、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全行业统计资料,定期发布行业信息,组织进行行业排序,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,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。
( 4 )答复有关部门的咨询。受政府或有关单位委托对行业内重大的投资、改造、开发项目的先进性、经济性、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。
对本行业新办企业的申报进行前期咨询调研,并签署论证意见,作为有关部门审批的重要依据。
( 5 )维护会员合法权益,协调会员关系。进行行业内部价格协调,对行业内的价格争议,组织同行议价。对行业内协定的商品价格进行指导、监督、协调、防止行业价格垄断,促进行业公平竞争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。
( 6 )研究并监督实施本行业的企业管理、质量管理等有关行业管理工作,同时配合做好行业内各项经济、技术、企业发展成果和产品质量评价工作,推动名牌战略实施和国务院 “ 质量振兴纲要 ” ,国家经贸委 “ 企业管理振兴纲要 ” 、 “ 科技发展振兴纲要 ” 的贯彻落实。
( 7 )参与制定、修订本行业各类标准工作,包括技术标准、经济标准、管理标准。组织推进标准贯彻实施,开展行检、行评工作。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其它标准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,配合政府进行督促整改,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有关措施。
( 8 )组织本行业的产品展览、技术交流与合作;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;受有关部门委托,承担省名牌产品、著名商标的行评工作和中国名牌产品、驰名商标的行业推荐工作。
( 9 )组织对本行业中做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审及奖励,对有突出贡献者建议政府给予奖励。
( 10 )与国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,开展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。
( 11 )加强与金融机构、新闻媒体和其他单位的协调沟通,为会员提供更多的服务渠道和使会员得到更多的社会支持和帮助。
( 12 )开展咨询工作,为企业提供技术、管理和信息服务。
( 13 )为企业培训各类人员,指导、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,提高企业素质。
( 14 )发展行业公益事业。
( 15 )编辑出版、发行书刊、资料,介绍国内外食品行业的先进理论、方法和经验及名牌产品发生、发展的路子。办好《名牌食品》和《营养与食品卫生》杂志,使之真正成为具有行业权威性的企业形象设计、产品宣传、推荐名牌产品的园地,使其更好地为行业发展服务。
( 16 )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。
( 17 )开展协会宗旨所准许的其它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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